为加快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完善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体系,近日,广东省人社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并正式实施《广东省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本次改革统筹推进农业技术人才、农业工程技术人才和乡村工匠专业人才3个类别职称评价改革,其中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为全国首创开展。
《方案》在国家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基础上,结合广东省乡村人才队伍构成,搭建1个改革实施方案加3个评价标准条件的“1+3”政策体系。3个类别的职称均设置员级到正高5个层级,可围绕广东乡村振兴战略任务和农业未来发展方向动态调整。
在具体评价标准方面,注重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于农业技术人才,重点评价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推广、决策咨询、解决实际问题等方面的能力;对于农业工程技术人才,重点评价其发明创造、技术推广应用、工程项目设计、工艺流程标准开发转化等方面的能力;对于乡村工匠专业人才,重点评价技能技艺掌握程度和在农业技术推广、带头致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贡献。
农业农村专业人才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将新理念新技术推广应用情况、开展培训情况、参与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情况等均列入评价指标。引导广大农业农村专业人才深入田间地头,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价有3个特点:特定的对象,聚焦于开发广东省100多万农村实用人才资源,让活跃在乡村一线的“土专家”“田秀才”等人才能脱颖而出。特定的标准,有别于常规职称评审,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重点评价技能技艺掌握程度和在农业技术推广、带头致富、脱贫攻坚等方面的贡献。专利成果、设计方案、施工报告、试验报告、技术报告、行业工法、技艺作品以及体现其技术能力的工作报告、技术工艺改进方案、编制的操作手册或解决工作难题的案例报告等均可作为评价能力的业绩成果。对于学历、课题、论文等,放宽条件或不作要求。特定的使用,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只适用广东省乡村基层一线。流动到事业单位的,其职称不作为聘用的有效依据,必须经转评取得其他专业职称后方可聘任。
《方案》还提出将建立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农业技术人才职称对应关系,通过国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可视同具备助理兽医师职称。逐步打通农业农村领域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开展技能类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与农业农村专业人才职称贯通评价。(记者 叶小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