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农民工陈国勇2月份的工资到账。在由中建六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天津市北辰区顺义道项目工地,陈国勇笑容灿烂:“现在,每月的工资都能按时足额打到工资卡上。” 去年4月起,每月上中旬,陈国勇的基础工资、奖金和加班费,悉数按时到账。“1800元”“6200元”“9200元”“15012元”……
翻看手机银行全年工资记录,在建筑工地务工18载的陈国勇百感交集:“现在终于能像白领那样领月薪喽。”
今年36岁的陈国勇,来自四川省达州万源市。2002年,他因家贫高中辍学,走出家乡的崇山峻岭,到天津建筑工地干木工。
那时,陈国勇起早贪黑、加班加点,月工资约1200元。但每月只能先拿到200元生活费,秋收前支付部分工资,春节前结清。
“我们调侃这是拿‘年’薪。再苦再累,我们都不怕,就怕年底拖欠工资。”他回忆道。
2004年4月起,天津实行农民工工资“月支付、季结算”制度,要求施工企业必须每月先向农民工支付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部分工资,每季度末再按实际工效结算,全额支付剩余报酬。
陈国勇回忆说:“自此我们有了工资卡,工资由银行代发。当时真不敢相信!” 这一制度,让农民工工资支付有了更强的制度性保障,并很快在全国推广。
去年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
去年从老家3月22日返津时,他和工友心中始终有个疑问:“年初疫情影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实施会不会打折扣?工资会不会比往年拖欠更严重?”
没想到这次换了新工地,签订《劳动合同书》时,陈国勇发现:合同规定每月劳动报酬保证月清月结,项目发放的绩效、奖金和加班费,按月足额支付。“而且这次工资卡发到自己手中,再也不用交老板保管。”
春节后,领到月薪有了底气的陈国勇,给自己和妻子在老家办理了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每月分别缴费700元,未来可以享受比农村更高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这个工地,陈国勇首次接触装配式建筑。陈国勇经常打开新买的笔记本电脑,练习工程制图、数字建筑软件操作等新技术。他憧憬着未来:“希望有机会能圆大学梦,或者考取二级建造师证书。”(记者 张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