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出司法“组合拳”,保护龙井“金叶子”

2022-04-21 06:05:45

记者 李忠 摄

杭州日报讯 “茶煎谷雨春,俯看繁花处。”

4月20日,谷雨时节,也是杭州一年一度的“全民饮茶日”。为进一步做好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和司法延伸服务,西湖区人民法院打出了一套“组合拳”——授牌“地理标志保护联系点”,成立全省首个以西湖龙井茶保护为特色的共享法庭,并对外发布了首份《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状况》白皮书。

1.授牌“地理标志保护联系点”,关注的不仅是西湖龙井

昨天上午9点,“地理标志保护联系点”授牌仪式在西湖景区旅游法庭举行。

“地理标志”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表明商品的风味、质量、信誉等由该地区自然、人文因素决定。2001年,我国把“地理标志”写入《商标法》,正式将“地理标志”的保护提升到法律高度。现行《民法典》也将“地理标志”作为一种知识产权的客体予以保护。

产自特定地域、具有独特风味,并以“地名+商品名称”命名的产品则被称为“地理标志产品”。沿着浙江地图转上一圈,你会发现几乎每个地区都能找到这样的产品——西湖龙井、绍兴黄酒、仙居杨梅、龙泉青瓷……从特色农产品到传统手工艺品,不一而足。

杭州最负盛名的地理标志产品自然是“西湖龙井”。人们将东起虎跑、茅家埠,西至杨府庙、龙门坎、何家村,南起社井、浮山,北至老东岳、金鱼井范围的168平方公里范围内茶地,认定为西湖龙井茶产区,与钱塘龙井、越州龙井进行区分。西湖龙井产区内部又划分一级、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包括“狮(峰)、龙(井)、云(栖)、虎(跑)、梅(家坞)”五大核心产区。

“地理标志产品往往具有一定的独有性、稀缺性,以西湖龙井为例,因其社会美誉度高、品牌价值高,很容易成为一些不法商贩制假售假的重点目标。但就目前来看,这类案件的审理存在着侵权行为认定难、商品特质认定缺乏统一标准、原告举证困难等问题。”西湖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倪惠岗表示,“浙江省高院在西湖景区旅游法庭设立地理标志保护联系点,是为了加强对浙江地理标志产品的司法保护。日后,不仅是西湖龙井,浙江其他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工作也将在此进行研讨、分析,倾听各方声音,寻求更合理、有效的司法保护方式。”

2.特设西湖龙井茶保护共享法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与此同时,全省首个以西湖龙井茶保护为特色的共享法庭——“西湖龙井茶保护特设共享法庭”在西湖区西湖街道揭牌成立。

西湖龙井茶保护特设共享法庭,顾名思义,就是处理与西湖龙井茶保护相关的各类案件及开展相关司法延伸服务的场所。

据统计,2013年起至今,浙江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涉西湖龙井茶案件625件,其中,民事案件620件,大多为知识产权类;刑事案件5件,涉及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注册商标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罪。

民事案件中,除少量案件系消费者起诉销售者、茶企商标维权外,其余涉西湖龙井茶知识产权案件的原告基本为行业协会。被告则基本是业内相关的企业和线上、线下经营户。

“根据司法实践来看,案件的总体调撤率较高,有近79%,且最终判赔金额在7000元至12万元不等,多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金额并不算高。一些当事人,尤其是茶农经营户和小经销商不太愿意来回奔波打官司。”倪惠岗说,设立西湖龙井茶保护共享法庭的目的,是为群众就近提供远程调解、远程庭审、诉讼咨询等服务,将司法服务功能触角延伸到基层一线,节省当事人的诉讼用时和经济成本。

同时,依托共享法庭,法官们可以走近基层,走访本地茶农、茶企,了解他们的需求,开展相关普法讲座,让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3.

发布龙井茶品牌保护状况白皮书,

为品牌发展提建议

揭牌仪式结束后,西湖区人民法院还举行了新闻发布会,首次对外发布《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状况白皮书》。

在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过程中,涉诉案件不断涌现,该份白皮书对西湖龙井茶保护和涉西湖龙井茶案件诉讼情况进行梳理分析,并提出一些意见建议。

白皮书梳理发现,西湖龙井茶案件的诉讼主体相对集中,原告以行业协会为主,被告基本为业内相关企业和经营户;案件遍布全国各地,绝大多数为知识产权类民事案件;被诉侵权行为中最为常见是销售者在茶叶包装盒、包装罐、手提袋上的醒目位置使用了“西湖龙井”相同或近似的标识等。

结合近年来的办案实践,西湖区人民法院建议各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协作,不断提升“西湖龙井”金字招牌含金量;同时,要加大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的宣传力度,对茶农、茶企、茶叶经营户、茶叶市场等进行普法宣传,从源头上加强行业自律;此外,还要充分发挥数字科技赋能作用,提高西湖龙井茶品质特征的区分度和辨识度。

接下来,西湖区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妥善处理涉西湖龙井茶的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依法保护品牌权益,打击严惩侵权行为,遏制造假乱象,优化市场环境。

记者 李忠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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