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杭州4月14日讯 为更好帮助市场主体克服疫情影响、激发创新创业活力,4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关于优化监管服务举措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共15条主要举措,将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减轻经营负担。
今年以来,受到多轮疫情影响,不少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面临困难。“3月4日开始,受到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最长不超过3年。”杭州市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阮柏江告诉记者,此前,如果市场主体未申请注销也未正常经营,监管发现后就会被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者还会被列入失信名单。“如今,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在经营和注销之间多了一个选择,有了更多恢复时间。”阮柏江说。
“应合尽合、能简则简,降低市场主体的行政成本、时间成本等,是这次举措的特点之一。”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信用监管处工作人员施悦来举例,今年企业年报“多报合一”系统又进行了升级,首次实现与税务部门互联互通,升级后的系统已于3月28日上线。杭州隐塑医美科技有限公司是第一批“尝鲜”的企业之一。“只要登录一个系统,填写一份年报,可以一键发送给多个部门,方便了很多。”该公司负责年报的工作人员沈卓敏说。
除升级企业年报“多报合一”外,杭州还提出,实施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今年将覆盖餐馆经营、食品销售、旅馆开设等高频办事行业;推进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信息变更“同城通办”,实行就近办理、集中办理;在浙江自贸试验区杭州片区实施“自主申报+信用承诺+智能确认”的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需提交材料更少、登记速度更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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