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日报讯 过期3个多月的医疗输液贴仍给顾客使用,顾客发现后投诉到市场监管局。部门执法人员认为,这样的医疗美容门诊部,背离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的宗旨,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应予以严惩,最终这家美容门诊部被罚款两万元。
案例回放:过期3个多月的医用输液贴仍在使用
2021年6月,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富阳某医疗美容门诊部在经营过程中使用过期输液贴。市场监管执法人员立即对该门诊部进行检查。
据查,该美容门诊部位于富春街道横凉亭路,经营范围为诊疗服务,包括医疗美容和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麻醉科。
6月2日,执法人员在该医疗美容门诊部的仓库、配药室的货架及操作台上均发现了批次为190201的“海氏海诺®”医用输液贴,共计10盒,该批次医用输液贴的失效时间为2021年2月16日。
“我们在仓库发现了8盒,配药室的货架上发现了2盒,其中1盒已拆封,配药实验室操作台上发现的一小包也已拆封。据美容院工作人员陈述,2021年3月25日为最后一次领用,领用数量为2盒。”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罗鑫说,检查中发现的医用输液贴,是该门诊部负责人于2019年8月9日向浙江金华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采购。
另据查明,上述医用输液贴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用于日常输液环节。
经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查明,该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上述失效的“海氏海诺®”医用输液贴的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属使用失效的医疗器械的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没收扣押在案的医用输液贴10盒(含已拆封的1盒),并处罚款两万元。
案例点评:消费者要认真查看使用产品的标签标示
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部分医疗美容机构存在法律知识欠缺、内部管理混乱等情况,在日常医疗美容经营活动中经常会出现有些使用频率较低的医疗器械或者药品过期仍在使用的行为,这种行为背离了保障公众生命健康的宗旨,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对此类行为依法严惩能够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并对行业内其他经营者起到震慑效果和警示作用。
该负责人提醒广大消费者,美容消费要科学理性、量力而行。消费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一是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较高的美容机构;二是谨慎办理预付式消费卡,不要贪图高折扣而忽视潜在风险;三是认真查看使用产品的标签标示,如生产企业、生产日期、保质期、许可证等;四是重视书面协议,不可盲目相信口头承诺;五是留存付款凭证、收据、发票等消费凭证。如果产生消费纠纷,消费者可以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者直接向消保委投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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