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 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居全省第四

2022-02-24 15:19:34

为进一步加大环境信息公开力度,及时通报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展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的环保热点问题,2月23日,池州市政府新闻办、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召开第一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2021年全市环境质量情况及2022年重点工作安排。

2021年,我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60,居全省第四。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6.3%,全年无重污染天气。池州市城市水质指数为3.1002,排名全省第二位,水质较上年改善1.4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九。长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率为100%,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合格率100%。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市生态环境局更新我市2021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单,督促51家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完成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工作。完成108家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工作,并对全市44家产废单位和3家经营单位开展危废专项整治行动。

据介绍,2021年,我市共完成25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3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13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提质增效和贵池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开展“绿盾”强化监管,经核查,发现问题点位15个,已整改完成6个,剩余9个点位正在有序整改中。

2022年,我市将持续推进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协同开展减污降碳。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全市空气质量。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工业污染防治,持续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逐步深化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加强水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力度,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整治,强化自然保护地监管。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还将制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保障群众环境权益诉求。(作者: 齐蕾)

标签: 池州市生态环境质量 生态环境 空气质量 无重污染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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