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冷链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 这份复工告知书请收好

2022-02-09 07:48:32

余杭晨报讯 近日,我区发布《余杭区非冷链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复工告知书》,提醒相关单位做好复工前的准备工作。

在复工前,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进口物品相关安全和防疫检测证明材料核查,建立人员和物品台账;建立进口物品全流程管控制度和全程追溯制度;建立进口物品全流程管控制度和全程追溯制度;在核酸检测合格且预防性消毒后再生产加工,并做好全程录像和过程性记录;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做好人员防护;必须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工作制度。

为提高疫情防控工作效率,全区非冷链进口物品生产经营单位,都将纳入市防疫指挥部新开发的“物防在线”管理平台。该平台日前已正式上线,企业复工前须完成平台数据的录入填报工作,做到先录入再复工。

为更方便快速复工及录入数据,企业(工业企业、商超、商贸流通、专业市场、其他企业)应预先做好数据收集,包括进口物品三证、进口物品库存及追溯记录、重点工作人员等信息;企业须设立进口物品消杀专区,选址要求人少、空旷、通风,配备专业消杀人员,安装监控视频设备,并做到上线可视;企业须严格执行直接暴露人员常态化两天一次的核酸检测,其他人员按照省疫情防控办指引要求落实定期检测。

完成以上准备工作,企业再通过“浙里办”登录“物防在线”录入物品、人员、消杀等信息,方可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企业还应做到及时准确落实专人日常信息填报、更新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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