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消息 为进一步深化“双减”志愿服务工作,解决寒假学生“看护难”问题,落实寒假青少年关爱服务,经研究,团省委、省教育厅、省妇女联合会决定联合组织开展寒假期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公益托管和关爱服务工作。
服务对象✦
服务面向全省中小学在籍学生,重点突出因父母工作繁忙、家庭无人看护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和留守儿童、困境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地过年的企业员工子女、快递小哥和外卖小哥的子女等。
参与托管的青少年须身体健康,无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监护人同意其接受托管服务。
服务时段✦
各地寒假期间(春节法定假期除外),各地可根据不同需求作适当调整。
基本原则✦
公益普惠。以志愿服务为主要形式,免费提供寒假公益托管和关爱服务,服务活动向农村地区和困境青少年倾斜。
自愿参与。参与服务的志愿者和学生均按照自愿原则参与,不得强制要求,不得摊派名额。
安全服务。志愿者须符合当地疫情防控各项要求, 能服从各项工作安排。鼓励招募本地常住人员,原则上不招募跨省返乡人员。
具体安排✦
组建服务队伍。各市、县(市、区)建立寒假公益托管志愿服务队,以大学生、团干部、少先队辅导员、青少年宫教师、高校教师、学生家长、青年文明号集体成员、巾帼志愿者、“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群体等为主体,鼓励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的各行业各领域志愿者参与。
落实服务阵地。各市、县(市、区)应在深入排摸需求基础上,落实开展公益托管的服务阵地。线下阵地主要包括:
● 青少年宫(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流动青少年宫、 乡村(社区)青少年宫;
● 文化礼堂、党群服务中心、青年之家、儿童之家、假日学校等场地;
● 学生家长工作所在企业楼宇中的大型会议室、活动室等符合安全防范相关标准的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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