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最高奖励50万元!发现这类违法违规行为请举报

2021-12-27 09:11:46

浙江发布消息 12月25日,浙江省疫情防控冷链物防专班发出《关于落实“九个全面”加强冷链物防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冷链物防“1410”工作体系,进一步查问题、找漏洞、除死角、去盲区。

2020年6月,浙江率先在全国上线“浙冷链”闭环管理系统,实现了对所有进入浙江的进口冷链闭环追溯管理。截至目前,浙冷链系统共有3.96万家企业上链入库,累计赋码1759.08万余个,处置阳性食品2300余吨。

近期,冷链物防工作将全面升级至2.0,其闭环管理系统从以“一个系统、四项举措、八项制度”为内核的“148”工作体系升级至“1410”工作体系,即“一个系统、四道防线,十项制度”,新增检测消毒质控制和投诉举报制,具体包括:

迭代升级闭环管理“1个系统”

利用“浙冷链”“浙食链”两大数字化应用,构建一个覆盖所有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肉类水产的闭环管理系统,实现正向精密智控、逆向溯源倒查。

巩固深化冷链物防“4道防线”

巩固数字化管控防线,强化人员、货物、环境管控和系统协同,实现态势实时感知,异常及时预警。

巩固集中监管仓防线,及时修订出台浙江监管仓操作指南4.0版,按照有关检查工作指引的要求,加强线上巡查和线下检查。

巩固省际检查站防线,全面恢复原有36个省际检查站,动态调整省际检查站设置,对大于300车次/月的省际交界处视情增设。

巩固核酸检测站防线,对省外已取得规范三证的货品,要求入浙后到浙江专业核酸检测站再次进行核酸检测,实现“双保险”。

健全完善冷链物防“10项制度”

自“浙冷链”数字化应用系统上线以来,集中监管制、预约申报制、首站责任制、专人联络制、快惩严处制、信息报告制、专业应急制、经营承诺制等八项制度在实践中发挥了关键性作用。根据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下一步将升级为十项制度,其中,新增了检测消毒质控制、投诉举报制两项制度。

新增检测消毒质控制。对集中监管仓的消毒情况开展过程性评价和消毒效果评价。制度明确,消毒过程性评价每周不少于一次,更换消毒产品、消毒单位及主要工作人员时需重新评估。低风险期间,消毒效果评价每季度不少于一次,高风险期间增加频次。

投诉举报两项制度。鼓励广大冷链食品行业从业人员、消费者对生产、经营进口冷链食品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进行举报。

常见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 生产加工、销售、使用、贮存无合法来源或无规范中文标签进口冷链食品的;

• 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进入集中监管仓监管的;

• 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经专业核酸检测站检测的;

• 进口冷链食品未按规定消杀的;

• 进口冷链食品无“三证一码”(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冷链食品溯源码)的;

• 伪造、出具虚假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或消毒证明的;

• 进口冷冻畜禽肉、水产品未使用“浙冷链”系统赋码、扫码的;

• 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社会公众可通过拨打12345电话、登录“浙江省民呼我为统一平台”(https://www.zjzxts.gov.cn)、扫码“浙冷链”“浙食链”公众端或直接联系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举报人需要如实提供被举报问题发生地、被举报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及场所等基本信息,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含图片、视频)也请一并提供。

对举报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最高奖励50万元。

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进口冷链食品迎来消费高峰,浙江市场监管系统将利用春节前的一个多月时间,组织开展冷链物防“迎春行动”,查问题、找短板、除死角、去盲区,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

标签: 万元 这类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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