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民政微信公众号消息:为科学精准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养老机构有序转入常态化管控的通知》以及《关于有序放开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杭防组办〔2021〕88 号)精神,现就有序放开养老服务机构疫情防控措施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除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西湖区、滨江区外,其他区、县(市)养老机构解除封闭管理,采取预约的方式进行入院探视,探视者需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检测体温,做好入院登记等工作;入院探视时,需佩戴口罩,在探视室探视。
除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外,其他区、县(市)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有全托功能的,按照养老机构有关要求执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老年食堂恢复正常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