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器、防烟面罩、多功能手电筒、逃生绳
还要提供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都市快报讯《杭州市住房租赁行业行为规范》昨日发布,规定了从业企业运营管理规范、消防安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方面内容,保障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规范》由杭州市住保房管局指导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联合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
《规范》面向全市各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物业服务企业。
其中,要求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中介企业须履行房源备案制度,将房源信息及时向市租赁平台申报,并按要求上传租赁房源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材料;所有租赁住房内统一配备灭火器、防烟面罩、多功能手电筒、逃生绳等消防四件套,依照规定设置逃生缓降装置;落实租赁住房空气质量主体责任,租赁住房须符合《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相关要求,在市住房租赁平台、信息发布平台、出租房屋明显处公示租赁住房室内空气质量检测报告。
此外,还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可能涉及不符合出租条件、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违规装修等行为,应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并反馈至行政主管部门。
《规范》明确,住房租赁从业人员、物业从业人员、中介从业人员和市民发现或遭遇违规租赁行为时(包含高进低出、长收短付等),可通过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公众号举报(搜索“杭州市住房租赁管理协会”公众号,点击菜单栏“我要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