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将于明年元旦起施行!

2021-12-15 12:07:04

向高层用户售卖瓶装煤气,最高将被罚款5万元

杭+新闻讯 近日,新修订的《杭州市燃气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

新《条例》共七章四十四条,主要从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服务与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与安全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我市开展燃气管理工作的地方法规依据,在我市燃气法律法规体系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条例》自2014年修订以来,我市燃气供应格局发生一定变化,同时,转变政府职能、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等新要求、新形势,对我市燃气立法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明确管理职责、适应行业发展,彻底解决燃气安全管理领域的诸多治理难题,市政府于2018年将《条例》修订列入调研项目。整个修订过程历时四年,在此期间,市城管局认真调研、起草,先后多次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各城区、燃气企业代表进行专题座谈讨论,组织人员力量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在充分征求社会各层面意见的基础上,新修订的《条例》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并批准后正式公布。

新修订的《条例》重点针对燃气管理实践中较为突出、急需地方立法解决,而上位法未明确的问题作了规定。

一是进一步强化了燃气安全管理。

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于燃气用户端的安全事故、各类施工项目对燃气设施造成破坏的事故仍时有发生。为减少此类事故的出现,深刻吸取燃气事故教训,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新《条例》从明确各行政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用户端安全管理、加强燃气设施安全保护、建立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等方面对进一步强化燃气安全管理作了完善。

二是进一步提升了燃气服务水平。

为服务和保障民生,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用气的获得感,新《条例》 对燃气价格管理作了修改,要求相关部门要制定或者调整燃气价格和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完善终端销售价格与气源价格的联动机制。针对杭州部分小区线上服务比例低、购气不便等问题,新《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要规范价格公示制度,方便燃气用户查询,不得强制燃气用户以预缴预存燃气费用的方式购买燃气,要对燃气用户申请用气、增加用气量、暂停用气、终止用气等事项,优化办理流程,简化材料,缩短承诺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了数字化管理。

为了体现杭州特色,新《条例》从政府、部门、燃气经营者三个层面对推动燃气行业数字化作出规范,规定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燃气行业数字化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燃气行业数字化管理,做好城市大脑燃气安全与服务场景建设,建立数字化监管协同机制,鼓励燃气经营者运用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新技术,提高燃气安全运营能力。同时规定瓶装燃气经营者应当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建设瓶装燃气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瓶装燃气数字化管理水平。对瓶装燃气充装、运输、储存、销售、配送和安检等全过程进行跟踪追溯。

四是进一步明确法律责任。

新《条例》规定燃气经营者向高层建筑提供瓶装燃气,或者向用气环境不符合安全用气条件的场所提供燃气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燃气经营许可证。同时规定燃气经营者拒绝提供地下燃气设施情况的,由燃气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三千元罚款。

标签: 杭州市 将于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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