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此次疫情的隔离管控人员中,相当一部分是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的人员。这些人员,在解除健康管理措施前是有一些具体规定的。能否外出?有哪些管理要求?省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对此做了解答。
居家健康观察人员需要做些什么?
1、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必须单人单间居住,使用独立卫生间。
3、在居家健康观察的第2天、第7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4、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咽痛等症状,应立即向社区报告。
日常健康监测人员需要做些什么?
1、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
2、外出时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
3、在日常健康监测的第3天、第14天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家人从国外回来怎么办?
入境人员在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期间,与其同一房屋共同居住人员,必须在该入境人员居家健康观察的第7天和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各做一次核酸检测,主要是及时排查感染的风险。
提醒:
如果被纳入居家健康观察和日常健康监测,请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主动配合当地疫情防控办和社区(村)工作人员管理,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