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讯 近日,杭州印发《关于加快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筹建工作的通知》,明确杭州计划两年内集中开工建设公共租赁住房4万套。并要求半年内开工,5年内竣工。
《通知》要求,自2021年12月起两年内,杭州市区内要开工建设250万平方米、约4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原则上要在供地后6个月内开工、5年内全部竣工。
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各负责筹建18万平方米(含辖区内各市级作为主体筹建面积,下同),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各负责筹建30.35万平方米,富阳区、临安区各负责筹建28.3万平方米。商品住宅配建指标项目不计入总量。
如果有辖区不能按照这个规定执行公租房开建任务,那么市住保房管局将会同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起,将暂停该区域的后续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工作。
供地要求采用划拨供地形式,由各区政府在两年内完成,第一年供地不少于50%。地块规模要求适中,每个项目地上总建筑面积控制在10万平方米以内。地块明确后应及时列入年度供地计划,实施计划单列、优先保障供应。
选址要求充分考虑产业结构、供需分布及地块周边交通情况和配套服务功能,重点考虑在教育、医疗设施完善、地铁站点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地块。
上城、拱墅、西湖、滨江、钱塘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无偿移交市住保房管局,由市住保房管局统筹分配使用;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临平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移交区政府。
市区两级房源分配后有剩余的,可统筹调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