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种轻微违法行为三个月内首次出现不处罚 “优驾容错”3.0版本 12月起实施

2021-11-28 09:26:03

近日,杭州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从12月1日开始,“优驾容错3.0”正式来袭并实施。交警部门将在原有的轻微违法管理措施基础上,调整和扩大轻微违法首次警告的范围,按照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及宽严相济的原则,提高执法有效性和针对性。

据了解,“优驾容错3.0”措施中,机动车有11种违法行为之一,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对该首次违法口头警告教育,消除违法行为后放行,不予处罚。这十一种行为包括未按导向车道行驶,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违反车道分隔禁止标线,但未影响相关车道内车辆正常行驶的;违反交替通行规定;机动车停车越线等行为。

除了违法行为范围更广外,3.0版本的适用对象也增加了,不再局限于小型非营运车辆,而是面向所有机动车。

新推出的11条“首违警告”轻微违法行为,前提是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举个例子,驾驶员小明违反了交替通行规则,只要他在3个月以上没有违反过交替通行规定的记录,就可享受“首违警告”。就算小明在3个月内有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不受影响。

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除闯红灯、骑快车道、逆向行驶、非机动车驶入高架快速路四类行为且不涉及扣车的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的,如果连续3个月以上在杭州市范围内无该违法记录的,杭州交警也对该首次违法进行口头警告教育,不予处罚。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上述可以口头警告教育的违法行为,仍将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口头警告教育后,时间重新开始累计。

对于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或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货车右转未停让、斑马线不停让、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等严重威胁交通安全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杭州交警表示将一如既往坚持以“零容忍”严查严处。

标签: 首次 违法行为 轻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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