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7日杭州市萧山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一)
任命:
李琼瑶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免去:
孙炬星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南阳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
任命:
莫佳佳为杭州市萧山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三)
任命:
金晓璐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孔海琪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王 强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杜欢庆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王银燕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吴海云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宁围(亚运村)人民法庭副庭长;
严潇丹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南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管毅楠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 洁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杜佳丽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金晓璐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孔海琪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王 强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四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杜欢庆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宁围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银燕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吴海云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严潇丹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崔白洁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南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四)
任命:
吴争为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红华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高宪伟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罗贵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佳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蔡佳宇的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