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太感谢大家了,终于拿到了这笔钱。”昨天上午,在执行款集中发放现场,小徐的堂妹拿着9万元的现金支票,紧紧握住了法官的手。
这是一起十多年前的道路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事故发生在2008年9月,徐爷爷和周奶奶的独子小徐骑车穿过马路的时候不幸与小宇驾驶的货车迎面相撞。小徐受伤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2009年1月,滨江法院判决了这起案件,其中保险公司承担33万余元的赔偿,肇事方小宇承担35万余元的赔偿款。扣除小宇已经支付的11余万元还需履行24万余元的赔偿金。判决生效后,徐爷爷和周奶奶顺利拿到了保险公司的这笔赔偿,但小宇24万余元的赔偿金却一直未拿到,于是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小宇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导致徐爷爷和周奶奶至今未能执行到分文款项。如今老人年事已高,患有多种慢性疾病,家庭开支依靠每月百余元的农保以及村里补贴,生活困难。考虑徐爷爷和周奶奶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执行局法官为两位老人申请了一笔9万元的司法救助金。
昨天,浙江三级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4个法院进行现场发放,其他102个法院线上发放,共计发放33513.66万元,涉及1924件案、申请执行人3661人。
案件范围主要包括八类,分别是:涉民生案件,包括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追索工伤事故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赡养、抚养、抚育费案件等;涉10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涉小微企业案件;党政机关、公职人员等特定身份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立案执行6个月以上未结的案件;涉黑涉恶案件;申请执行人信访反映强烈的案件以及各地认为应当重点执行的其他案件。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共执行到位近800亿元。在法定期限30天内正常发放案款的执行案件300777件,共500.58亿元。
“针对执行领域存在的执行案款不能及时发放的突出问题,省高院加大集中整治力度,要求各级法院组织专人专班,制定清理方案,针对超30天未发放的执行案款逐案逐笔进行核对,限期发放。”浙江高院执行综合处处长林翔荣说,省高院还在智慧执行2.0系统中开发案款到账15日提醒、30日报警功能,提示执行法官及时甄别、发放案款。同时定期检查、通报超30天未发放执行案款,进行常态化督导,压实整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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