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消息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马站收费站至龙沙收费站等路段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同意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马站收费站至龙沙收费站路段、嘉善县境内高速公路继续实行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同意云和县、景宁县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实行客车差异化收费。具体有怎样的优惠?实施时间多长?详情↓↓
关于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马站收费站至龙沙收费站等路段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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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马站收费站至龙沙收费站路段继续实行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
即对仅往返甬台温高速公路复线马站收费站至龙沙收费站之间路段,且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记账卡的浙C牌照1类客车,通行费减免10元/车次。
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通行费减免部分,由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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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嘉善县境内高速公路继续实行部分客车差异化收费。
即对仅行驶申嘉湖高速公路姚庄互通至洪溪枢纽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嘉善北互通至步云枢纽段、沪昆高速公路步云枢纽至嘉善互通段,进出均在申嘉湖高速公路姚庄、西塘、天凝收费站,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嘉善北、罗星收费站,沪昆高速公路嘉善收费站等6个收费站,且使用ETC记账卡的浙F牌照1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实施期限暂至2023年12月31日。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嘉善县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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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云和县、景宁县境内部分高速公路实行客车差异化收费。
即对仅往返云景高速公路景宁收费站至龙丽丽龙高速公路云和收费站之间路段,且使用ETC记账卡的1类客车实行通行费优惠,按5元/车次收取。
实施期限暂定2年,开始、截止时间由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确定并公布。由此形成的车辆通行费差额部分,由云和县、景宁县政府负责补偿给相关高速公路业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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