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今年3月8日,萧山区应急管理局查获一起涉嫌危险作业罪,后移交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危险作业罪进行刑事拘留。这也是全国首个危险作业罪入刑的案例。近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今年8月底,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法院、市检察院联合出台的《杭州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进行了解读。
据悉,《指引》是结合杭州实际,对涉嫌犯罪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由行政执法机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重要规范。“行刑衔接”是“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简称。安全生产行刑衔接是指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向公安机关及时移送案件,通过刑事诉讼程序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工作衔接机制,目的是防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中出现以罚代刑、有罪不究等问题。
据介绍,《指引》在《浙江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基础上,新增了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件,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案件,危险驾驶案件等三类涉嫌安全生产犯罪及其他关联犯罪案件。同时,明确危险作业案件的证据要求和使用原则及线索移送机制。此外,《指引》的附件规定了《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移送参考标准》,按照安全生产综合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类、矿山安全类、建设施工安全类、消防安全类等五大类型,明确了29种主要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所对应的刑事移送标准,尤其是今年高发的建筑施工领域中燃气设备、电力设备等易燃易爆设备破坏行为的刑事移送标准,为调查处理事故严肃追责提供了参考。
据悉,今后杭州还将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完善,出台相应配套文件制度,使之更具实际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