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车乘客请一定戴好口罩!杭州交通部门再次发出提醒

2021-11-07 09:24:44

继10月28日发布《关于强化落实出租汽车(含网约车)司机乘客规范佩戴口罩的通知》和11月1日发布《关于出租车(含网约车)司机和乘客一律要求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后,11月6日,杭州交通再次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出租车(含网约车)规范佩戴口罩工作主体责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明确要求、细化责任,确保出租车内司乘双方佩戴口罩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乘客若不规范佩戴口罩

当班司机将被追责处理

《通知》要求,出租车(含网约车)司机是落实营运服务中车厢内司乘双方戴好口罩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戴口罩“一岗双责”,既要当好客运服务员,也要当好防疫监督员。对没有戴好口罩的乘客,司机应当首先进行告知劝导,耐心跟乘客讲清楚戴口罩要求;对未随身携带口罩的乘客,司机应当及时提供应急备用口罩;对经劝导仍拒绝戴好口罩的乘客,司机应当以其拒绝戴口罩为理由坚决停止服务;司机发现乘客在乘车途中不规范佩戴口罩,应当及时劝导其恢复佩戴。

相应企业和执法部门在后台和现场抽查检查中,发现乘客在车厢内未戴好口罩的,将追究当班司机责任,并按照未执行运营服务规范、未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司机责任未落实到位

其所属企业将承担主体责任

《通知》要求,企业要切实承担主体责任,应24小时动态监控,并及时提醒司乘人员规范佩戴口罩。司机“一岗双责”未落实到位的,其所属经营者承担主体责任。

在一个检查周期内(比如一日或24小时),同一出租车企业(含网约车平台企业)被抽查检查发现存在司机或乘客未戴好口罩,累计达3次及以上或超过企业车辆数1%的,视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执法部门将追究相应企业责任,并按照未执行管理部门指定任务、未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规定等进行处理。

现场发生乘客无理取闹的

司机可拨打110报警

《通知》要求,司机应当积极主动妥善地与乘客进行沟通交流,用实际行动做好宣导和监督,当好培树城市文明新风尚的主力军。

如若经司机耐心提醒劝导并提供备用口罩后,乘客仍拒绝佩戴导致司机被迫拒绝提供服务,并因此引发乘客投诉司机拒载的,经调查证实后不作为无正当理由拒载处理。现场发生乘客无理取闹的,司机可拨打110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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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交通部门 杭州 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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