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日报讯 昨日,区政府十六届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召开。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杭州市萧山区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分类评价实施办法及指导意见》,并研究了文物保护等工作。
区长章登峰主持会议,副区长吴炜炜、倪世英、方军、陈琴箫、张亮、吴为东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祥富,区政协副主席徐晓福应邀列席。
会议指出,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利于推动萧山林业工作继续走在前列,为我区奋力打造新时代共同富裕新标杆提供有力支撑。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加强统筹谋划,健全责任落实机制、督查考核机制、源头管理机制、整体智治机制,加快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确保林长制真正落地落实、发挥更大功效;要强化职能履行,切实加强护林增绿、发展碳汇、绿色发展、文化传承、改革创新五大职能的履行,在推进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展现更大作为;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林长会议制度、信息公开制度、部门协作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考核制度等各项配套机制,协同配合,共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
会议强调,招引科技型创新创业企业,对助力萧山集聚创新资源、提升区域竞争力、加快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积极意义。要科学把关,按照“依靠专家、科学评价、突出重点、择优支持”的原则,引进和集聚一批具有科技属性、技术支撑、人才背景和实际产出的创新创业企业,做好落地政策及扶持资金的审核、保障和兑现工作,强化资金监督管理,从严把关各项流程。要协同推进,责任部门要发挥好牵头作用,把握政策尺度、做好督促协调,做到跨部门跨条线有效衔接、协同推进;各平台、镇街要落实机制,主动对接优质项目,积极引导企业参评,让工作取得实在成效。要动态完善,根据申报企业性质、项目具体诉求和实际落地情况,明确和细化项目扶持政策的补助标准、扶持节点和考核办法,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浓厚全区创新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