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中心市区9月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6.7% 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4%

2021-11-01 15:54:21

泉州市生态环境局日通报9月份泉州市城市空气质量。9月份,泉州市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为96.7%。

监测数据显示,9月份,泉州市13个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范围为1.73—2.43,首要污染物为细颗粒物或臭氧。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均为98.7%,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环比下降1个百分点。空气质量降序排名,依次为德化、南安、安溪、惠安、泉港(并列第5)、永春(并列第5)、晋江、台商区、石狮、鲤城(并列第10)、洛江(并列第10)、开发区(并列第10)、丰泽。

泉州市水环境质量月报显示,2021年9月,按有关要求对全市主要流域14个国控断面和25个省控断面开展水质监测,结果表明,Ⅰ类水质断面3个,Ⅱ类水质断面13个,Ⅲ类水质断面22个,Ⅳ类水质断面1个,Ⅰ~Ⅲ类水质比例为97.4%。全市12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月总取水量5246.5万立方米,Ⅲ类水质达标率100%。其中,泉州市金浦水厂、三水厂晋江干流金鸡拦河旧闸取水口,惠安县北关水厂菱溪水库取水口,安溪水厂晋江西溪吾都取水口,永春县第三自来水厂晋江东溪湖洋溪取水口,德化第二水厂国宝溪取水口等5处水源地水质达Ⅱ类标准。(泉州晚报记者 谢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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