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虚假诉讼是司法审判工作中的一颗“毒瘤”,不仅侵害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浪费宝贵的司法资源,还严重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损害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全省法院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工作情况。
2019年1月至今年9月底,全省法院共查处虚假诉讼案件6205件,其中刑事处罚1067件。而在这些虚假诉讼中,大部分都是民间借贷纠纷、财产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类型。
据了解,浙江高院一直重视防范打击虚假诉讼,自2018年以来,已连续四年在全省部署开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像虚假诉讼多发的民间借贷领域案件由2018年之前的连续多年两位数增长变为负增长,2018年至2020年分别同比下降5.5%、29.5%、23.2%。
为了加大对案件量大的地区法院和虚假诉讼高发的案件类型、群体性、系列性案件的甄别和打击力度,浙江高院建立起从虚假诉讼的甄别预警、线索归口移送、民事制裁到刑事处罚、挂牌督办、责任追究的一整套工作流程。
全省三级法院普遍成立虚假诉讼甄别小组。在立案环节,强化当事人涉诉涉执情况的关联检索,从案件入口提升甄别能力,加大刑事惩戒力度和精准度,有力遏制民间借贷领域虚假诉讼、“套路贷”等行为的高发态势。
除此以外,浙江高院还在全国省级层面首创建立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制度,将查实的虚假诉讼失信人信息在“信用中国(浙江)”上公布,并将虚假诉讼失信人信息纳入“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名录,对当事人诚信度进行分类评估、量化评价,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金融企业、行业协会等的沟通衔接,对虚假诉讼行为人进行全方位信用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