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名片
蒋春尧同志生于1965年12月,浙江诸暨人,农家子弟,毕业于镇江船舶学院,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1年12月进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0年7月起任公诉一处副处长、侦查监督处处长、第七检察部主任、检委会委员等职,2017年8月确定为三级高级检察官。
杭州日报讯 意外是突然发生的。
2021年10月19日,周二,晚上8时45分,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三级高级检察官蒋春尧同志因连续工作操劳过度,突发疾病医治无效,不幸因公殉职,年仅56岁。
大家印象中,自1991年进入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起,他就已经打算把自己的一生都奉献给了检察事业。就在意外发生的前一天下午,正准备下班的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徐萍还看到蒋春尧在办公室里。时间再往前倒一倒,9月末的一个周末,因案件查询需要,杭州市公安局某部门负责人李勇(化名)也在检察院里碰见了这位多年老搭档。
“蒋处,大周末来加班啊?”
“还有些事情没忙完,不太放心。”两人匆匆寒暄了几句。李勇记得,那一天,他的状态还不错,神采奕奕的,办公桌上垒着一叠厚厚的文件。
说实话,令记者感到遗憾的是,没能早点与蒋春尧相识,以至于如今关于他的一切,只能从他的同事、朋友口中“拼凑”着了解些。记者也尝试在网络上搜索以往关于蒋春尧的报道,结果是“失望”的:他好像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先进事迹。然而,每一个在工作上曾与他有过交集的人,都反复提及他的那些“好”。每个人口中只有关于蒋春尧的一个侧面,而将这些侧面拼成那个完整的人。
30年扎根一线,他是业务过硬的“护法使者”
业务能力强、踏实低调,是同事们对蒋春尧的一致评价。对于蒋春尧的离开,第七检察部的周扬始终不愿相信,10月21日一大早,他如往常一样习惯性地敲了敲蒋春尧的办公室,轻推开门,恍惚间才意识到蒋处已经不在了。
周扬的办公桌上有一份刚刚写好的案件报告,原本是要向蒋春尧汇报的,“现在也来不及了……”
这是一起民事抗诉监督案件。4年前,杭州一男子因意外离世,留下了年迈的母亲、失措的妻子和年幼的孩子,后经法院判决,公司要支付一笔抚恤金。然而,多年来,因当事人家庭内部存在分歧,这笔抚恤金始终无法到账。不久前,妻子来到市检察院申诉,认为法院当年的判决存在问题,丈夫的意外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因涉及未成年人,案子移送到了蒋春尧所在的第七检察部,也就是未成年人检察部。
检察官们研究后认为,根据所有证据和相关法律,法院的判决并无过错,若按照正常法定程序,检察院可直接出具《不予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驳回当事人的申诉。
就在周扬和蒋春尧汇报这起案件时,蒋春尧提出,案件的根本问题并非是判决结果对不对,而是申诉人的家庭内部矛盾,看起来是合同纠纷,实质上还是抚恤金的分配问题。“直接驳回申诉并不能解决问题,也不利于维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和成长。”几番研究后,蒋春尧联系上了申诉人及其家属。
经过半个月来长达几十个小时的通话沟通,10月15日,申诉人家庭内部达成了初步共识,会把大部分抚恤金用于孩子的成长教育。得知这个消息,周扬舒了一口气,正信心满满地等着蒋春尧回来和他汇报这个好消息,“可一切都来不及了”。
不只是周扬,钱塘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任祎俊也有同样的遗憾。国庆节后,因一起涉未成年人盗窃案,任祎俊在“相对不起诉”和“情节显著轻微不起诉”之间把握不定,便向蒋春尧请示。按照原本的打算,她会将审查报告先给蒋春尧过目,可是再也没有机会了。拱墅刑侦大队的“老战友”还有一个来不及分享的好消息:蒋春尧指导过的两个专案不久后要判决了,两年多的辛苦就快画上句号……
在蒋春尧的办公桌上,几本卷宗有着明显的折痕,前两天他才刚刚翻看过;工作笔记中夹着几张草稿纸,记录的是一起网络犯罪案件的人物关系,这样的工作笔记在办公桌后面的书橱里还有十几本,有些边缘已微微发黄。
李勇所在的部门是与市检察院衔接最紧密的部门,2014年10月,蒋春尧任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处长,成为公安移送案件的第一道关卡。
2018年夏天,市公安局侦查一起团伙跨境赌博案件,因批捕人数众多,取证困难,蒋春尧决定带队提前介入。七八月的盛夏,连续多日都是闷热的蒸笼天,蒋春尧带队奔赴临安、淳安等区县看守所,连续7天提审37人,翻阅几箱侦查材料,最终梳理出了犯罪团伙之间的关联性证据。
在另一起境外电信诈骗案中,因涉案国法律只认可检察院、法院发出的逮捕令,同时也为确保办案质量,震慑犯罪团伙,在未锁定关键证据之前,蒋春尧拍板下发逮捕令,和公安机关一起远赴某国取证。“能不能锁定犯罪事实,我们谁也不敢打包票,蒋处拍板,也是基于他长期检察经验的积累和证据审查能力。”提及此事,老公安李勇也满是佩服。
工作30年,蒋春尧办理的各类案件无法用准确的数字来计算,数字是冰冷的,但汗水是真实的,日拱一卒听起来简单,但年复一年重复着同一份工作,坚持用法律精准打击犯罪,功不唐捐背后所付出的努力,只有蒋春尧自己知道。
2019年12月,蒋春尧转任第七检察部主任,负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蒋春尧常叮嘱道:“对待案件不能马虎,对我们来说是案件,对当事人来说就是人生,特别是对那些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来说,必须慎之又慎,不能就案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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