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日前,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分时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分时电价政策进行调整,并将于2021年10月15日起正式执行。
从整体看,此次调整延长了用电尖峰时段,并拉大了峰谷分时电价的价差。浙江为何调整分时电价?此次调整对生产生活影响几何?为此,记者采访了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
记者:浙江为何要完善分时电价政策?
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我省现执行的销售电价政策针对大工业、一般工商业、居民用电等设置峰谷分时电价,大工业必须执行,一般工商业、居民等可以选择执行。其中,工商业峰谷分时电价分为尖峰、高峰、低谷三类,共6个时间区间,其中尖峰2小时、高峰10小时、低谷12小时(尖峰时段19:00-21:00,高峰时段8:00-11:00、13:00-19:00、21:00-22:00,低谷时段:11:00-13:00、22:00-次日8:00);居民峰谷分时电价分为高峰、低谷两类,两个时间区间,其中高峰14小时、低谷10小时(高峰时段8:00-22:00,低谷时段22:00-次日8:00)。
我省现行分时电价政策执行后,大部分用户按照分时电价信号调节了用电行为,特别是高耗能的大工业用户响应更加积极,对缓解电力供需矛盾、保障电力安全供应、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我省新能源装机规模不断扩大,电力消费结构加快变化,用电负荷呈现夏冬季“双峰”、全天上下午“双峰”、峰谷差持续扩大等特性,电力生产侧与消费侧双向大幅波动,保障电力安全经济运行面临更大挑战,原有分时电价政策存在与新形势、新情况不相匹配等问题,包括峰谷时段划分不够准确、峰谷价差激励作用不够明显、引导用户削峰填谷的作用趋于弱化等,需要进一步完善。
记者:此次浙江分时电价政策主要完善了哪些内容?
浙江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此次我省优化调整的是大工业分时电价,调整范围为大工业电价用户(不包括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一般工商业、居民、农业等电价政策本次不调整。
首先,我们对峰谷时段进行了调整。根据我省电力负荷特性、电力供需形势、新能源等发展趋势,考虑企业调整生产经营方式的可行性,此次将全年大工业电价尖峰时段由原19:00-21:00调整为9:00-11:00、15:00-17:00,尖峰时段由原来的2个小时增加至4小时,高峰时段由原来的10小时减少至8小时,低谷时段仍为12小时。
同时,为做好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电力保障工作,在每年夏季7、8月份及冬季1、12月份,增设13:00-15:00为尖峰时段,上述4个月内全天尖峰时段由原来的2个小时增加至6小时,高峰时段由原来的10小时减少至6小时,低谷时段仍为12小时。
在电价方面,我省系统峰谷差属于全国最高的省份之一,最大峰谷差率超50%。因此,考虑我省系统峰谷差率大和大工业电价用户峰谷用电量比例等因素,此次分别提高大工业尖峰电价每千瓦时5.6分、高峰电价每千瓦时6分,降低低谷电价每千瓦时6.38分。通过拉大峰谷价差,将更好发挥分时电价引导削峰填谷作用,也有利于发挥储能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的关键支柱作用,增强后续新能源消纳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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