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养老服务基本民生保障,池州市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以融入长三角为契机,坚持扩面深化,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全力支持家庭养老,积极拓展农村养老,让老年人共享养老服务业发展成果。
在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方面,我市借助全国第四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补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短板,并出台《池州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方案(2019—2020年)》,将试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8件民生实事。目前,全市已建成的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村级养老服务站共计200余个。
在支持家庭养老方面,我市上下全力支持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家庭发展嵌入式家庭照护机构,科学界定范围、服务设施类型、服务质量保障条件、服务内容、服务队伍、监管手段和政府补贴政策,对考评验收符合条件的,给予一定新增照护床位建设补助、床位运营补贴和日间照料机构补贴等。
在拓展农村养老方面,依托农村基层组织、老年协会、志愿者,构建探视走访、居家养老互助服务、不能自理老年人集中住养和照护服务“三个网络”,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探视走访、联系人登记、赡养协议签订“三项制度”落实,建立为老服务走访机制,依托全国“三留守”信息管理系统和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对7000余名农村留守老年人实行信息化、动态化管理,将探视走访、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关爱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基层网格化管理。(作者: 石泽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