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下午,记者从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6月份,该市13个国考断面水质较去年同期总体向好,主要污染物指标呈下降趋势,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其中,沱河关咀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氨氮同比分别下降35.71%、30.26%;废黄河铜山贾楼桥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同比分别下降22.1%、19.6%;王引河固口闸断面总磷、氟化物同比分别下降27.4%、15.6%。
统筹谋划,聚力重点流域治理攻坚。市生态环境局围绕流域内河流水质改善和汛期水环境安全,印发《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沱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开展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规范化管理工作、农村区域河流沟渠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和2021年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专项行动以及畜禽养殖污染排查整治工作,有效保障了汛期水环境安全。
压实断面长责任,开展清河行动。建立健全“断面长制度”,实现流域断面长制“全覆盖”。根据河道生态现状,制订清河行动方案,下达“河长”阶段性任务,组织开展清河行动。截至目前,累计清理河道1674千米,清理枯草垃圾4万立方米、水草18万立方米、固体废物2107立方米,清理岸坡耕种152万平方米。建立水质超标预警发布机制,今年以来,市水办对6个断面长发出预警函,累计给断面长及相关负责人发送预警短信340条。
开展联合巡查,定期联席会商。今年以来,市级层面与相邻地市共开展了3次联合检查,县级围绕洪泽湖和沱湖流域共开展了7次联合检查、20余次联合监测。通过上下游的沟通协作和联合治理,实现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同步治理,切实提升跨界河流水环境质量。
建立激励机制,强化能力支撑保障。市生态环境局实施《宿州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宿州市沱湖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横向补偿为主、纵向补偿为辅”的地表水生态补偿机制,市级地表水生态补偿断面每月核算生态补偿金额并发出通报。同时,加强对23个市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实现水质自动监测站同预警平台联网,实时监控全市地表水水站水质,为及时掌握水质信息、研判分析解决问题提供有力支撑。(记者 彭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