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由海南海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进口的一架直升机在海口海关所属海口港海关顺利通关放行,直升机货值401.8万元,减免税款61.3万元。这标志着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商品实现海陆空全覆盖。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后,我们一直非常看好海南的发展。现在我们成功进口了首架‘零关税’飞机,为企业节省了大量成本,增添了在海南发展的信心。”海南海直通用航空有限公司总经理孟磊说。
“零关税”交通工具及游艇备受关注。去年12月29日,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三部门联合公布《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明确,全岛封关运作前,对海南自由贸易港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交通运输、旅游业的企业(航空企业须以海南自由贸易港为主营运基地),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记者了解到,为充分释放政策实施效果,海口海关成立工作专班,根据产品类型分门别类梳理通关流程,加强对重点企业宣贯,发挥重点企业示范作用,不断扩大政策“首单效应”,以点带面助力更多企业享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