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泉州市资源规划局获悉,截至6月30日,泉州市本年度完成补充耕地任务1840亩,当年度完成比例54.12%,加上往年结转任务指标8153亩,已完成补充耕地任务9993亩,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3400亩任务数,完成率达294%。
多措并举,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泉州市将年度补充耕地任务纳入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内容,与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并严把检查考核关,督促属地政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项目立项选址,要求各县(市、区)减少将未利用地开发为耕地,严禁将各类不宜整治的土地开发复垦为耕地,鼓励引导将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等作为项目占补平衡的主要方式;严格项目实施验收,实行“立项不合理不通过、要素不齐全不通过、施工质量不合格不通过、管护不落地不通过、应种未种不通过”,确保项目质量可靠;严格项目后期监管,适时开展“回头看”,对已备案入库项目不定时进行实地抽查,有效督促加强项目后期管护,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泉州市还结合政策变化和工作任务调整,根据各地基础任务和奖惩性任务情况进行加权平均计算年度补充耕地任务,以奖惩结合的方式规范任务分解。(泉州晚报记者 林铭珊 通讯员 苏丽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