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实行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并搭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平台,减少或避免二次伤害。8月1日,记者从深圳市妇联获悉,深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前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深圳市妇女儿童人身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这也是我国该领域首个政策性文件。
强制报告主体扩大至宾馆及楼栋长
《意见》提出“首创智慧维权机制、首创联防联控机制、首创联合排查机制、首创联动处置机制”四个首创,规定由市委分管领导统筹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等14个部门,共同研究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
其中,联防联控机制是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在前端预防阶段,重视发挥出租屋、小商铺、工业厂房的业主“三类人员”的作用,建立诚信管理档案,实行有效警戒机制;对于性侵案件多发的责任业主,严格依法处罚。
在发现报告阶段,将强制报告主体从法定的机构人员扩大到旅店、宾馆、物业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以及保安员、物管员、楼栋长、门店长等一线人员。同时,对“城中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加强防控,增设视频监控、警力配备和保安巡视巡查。
《意见》还提出,将建立投诉举报制度,设置投诉举报热线:110(公安报警电话)和12338(妇女儿童维权公益热线),广泛发动“快递小哥”、深圳义警等社会力量积极投诉、反映或举报。
建立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平台
为解决预防难问题,《意见》将实行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查询及从业禁止制度,建立性侵害妇女、未成年人犯罪人员信息库。对有性侵害违法犯罪前科人员,重点关注、建档立册、密切跟进。
对新招录的教师、行政人员、勤杂人员、安保人员等在校园内工作的教职员工进行性侵害违法犯罪信息查询,最大限度降低妇女、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
为减少、避免性侵害未成年人二次伤害问题,将搭建未成年人“一站式”取证保护平台,在办理未成年人性侵害案件时,一次性开展询问调查、生物样本提取、身体检查、心理抚慰、法律援助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隐私,并开展后续干预、评估、社会关系修复等全面综合保护。
此外,重点关注困境妇女儿童以及高危发案隐患家庭,对问题个案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按照“一案一策、专班负责、持续跟踪”的原则,“一对一”地提供心理疏导、庇护帮助、贫困救济、法律援助等关爱帮扶服务。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玮 实习生/谢坤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