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这是我市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七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六次同步调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我市决定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含退职人员,不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并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规定的退休工人),调整办法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倾斜调整三个部分,要求6月底前将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位。
由于养老金调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方案出台后,市人社部门积极与省人社部门沟通,多举措筹集资金;市社会保险中心精心组织实施,组织专人比对基础数据,做到调整待遇准确无误,并主动加强与财政、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资金尽快拨付到位;全市各级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利用信息系统批量操作,高效完成了全市企业退休人员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用最短时间让群众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带来的温暖。
(记者 杜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