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实施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激励企业创新,促进产业升级。
近年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力度不断加大,有力促进了企业创新。为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支持企业创新有关举措,会议决定,今年1月1日起,将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当于企业每投入100万元研发费用,可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200万元。实施这项政策,预计可在去年减税超过3600亿元基础上,今年再为企业新增减税800亿元。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结构性减税中力度最大的一项政策。
会议还提出,改革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清缴核算方式,允许企业自主选择按半年享受加计扣除优惠,上半年的研发费用由次年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除改为当年10月份预缴时即可扣除,让企业尽早受惠。同时,要研究对科技研发服务企业、“双创”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
合肥荣事达电子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潘保春介绍,自2014年以来,企业共投入研发经费4800余万元,叠加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共2300余万元。他表示,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力,激发了企业加大创新投入的决心。
“提高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举措,充分体现了国家支持发展实体经济的决心,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研发提供了坚实保障。要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让企业创新活力充分涌动。”中国中小企业协会专职副会长马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