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制定出台《池州市城区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通过扩大增量、盘活存量,切实缓解“停车难”问题。
《方案》指出,我市将以需求为导向,通过科学规划、分类施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管并重、集约发展,基本建成以新建配建停车泊位为主、盘活存量停车泊位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城市停车供给体系。2022年,我市城区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2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750个;2023年,新增城市停车泊位1.3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1750个;到2025年,我市城区累计新增城市停车泊位6万个以上,其中公共停车泊位7000个。
在扩大停车设施有效供给方面,严格落实新建配建标准,新建配建停车泊位5.1万个以上;新建医院、商场等公共建筑,按每百平方米1.1-1.5个车位配建;在公交枢纽站点,城区功能性搬迁等腾出的土地规划增建一定比例公共停车泊位,新建配建公共停车泊位1000个以上。加快停车设施改建扩建,结合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挖掘利用拆改腾退空间和边角地,改建扩建停车位2000个以上;加强老城区、学校、医院、商超、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公共停车设施“改扩建”和“平改立”,依法依规利用已有城区广场、车站码头、公园绿地、医院、中小学操场及人防工程等地下空间,改建扩建停车泊位2500个以上。推进停车设施盘活共享,鼓励公共建筑、居住区等停车设施“错时开放”,引导机关、产业园区、企事业单位,扩大容量、释放存量,将公共建筑的停车泊位晚间对外开放,盘活共享停车泊位2000个以上。动态调整路内停车泊位,重点弥补医院、学校、商业中心、老旧小区停车需要,新增停车泊位1500个。
在加强城市停车设施管理方面,运用省级统一的城市智能停车基础信息服务平台,完善智慧停车系统,加强“动态”交通与“静态”交通良性互动,细化停车分区管理,鼓励错时共享停车,进行停车诱导,推进共享利用,实现无感收费,有效提升停车周转率。完善城区公共停车收费价格机制,利用价格杠杆及时疏导停车供需矛盾,实行“分区、分类、分时”等差别化停车收费,规范路内停车收费管理;加大停车设施管理的监管力度,引导居民规范停车行为,促进停车资源的进一步有效配置和充分利用。
同时,《方案》明确将提升城市停车配套服务。完善停车场充电设施,加强城区大型商场、医院、学校、文化体育场馆和交通枢纽等停车场公共充电设施建设。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20%,并逐步扩大设置比例,推行“临近车位共享”“多车一桩”等新模式。支持停车场多元经营,在不减少车位的前提下,可允许停车设施配建一定比例的洗车点、便利店等便民设施。
为了确保该行动顺利推进,我市将从完善用地政策、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营商环境三个方面,通过采取充分开发既有道路和广场等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支持符合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城市停车场项目建设、依法依规简化相关审批程序等措施给予政策支持。(作者: 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