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马鞍山市将从5月中旬到8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坚持系统施治,全面快速准确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安全管理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次行动将坚持全面摸底与重点排查相结合,一栋不漏、一户不落,重点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区分轻重缓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重点排查经营性自建房;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自建房存在违法改建加层、破坏主体或承重结构的房屋建筑;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擅自改变既定用途或功能、将一般住房违规改为经营用途的房屋;学校、医院周边的餐饮、住宿、影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自建房;农村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和辅助用房;有发生坍塌风险隐患的自建房等。
围绕全面排查、风险识别、隐患处置、巩固提升四个环节,落实全面自查、基层排查、县区核查、市级督导“四查”步骤。其中,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可自己排查,也可委托专业人员排查,有安全风险隐患存疑的可委托第三方鉴定。自查有安全风险的自建房,依据风险程度,采取人员撤离、拆除、停用、封闭、整改加固等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继续使用。
各乡镇、街道组织力量对辖区内的自建房,逐栋开展排查。聚焦“改建、经营、年久、违规、失检、砖混”自建房建筑,并按是否经过专业的设计、施工,清查自建房立项、用地、规划、施工许可、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等建设及运营相关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情况,逐一建立清查工作信息台账。
各县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制定核查方案,对纳入重点排查范围的自建房建筑开展核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隐患改,切实做到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全覆盖。市级成立6个督导工作小组,实施分片包保,定期督查指导、实地抽查,对辖区内自建房总数、排查数、问题数、整改数等建立台账,实现清单闭环式管理。
按照要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不等不靠,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逐一明确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整治销号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改完成一户、销号一户。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对在排查整治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存在重大隐患和拒不整改的自建房及相关人员,以及出具虚假检测鉴定报告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马鞍山市将成立工作专班加强统筹调度,实施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督促落实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各项工作;组织动员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专项整治,建立建筑、土木、结构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组成的专家库,发挥专业力量参与群策群治。各县区、园区要组织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本地举报电话(马鞍山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电话12350),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整治处理到位,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作者: 邓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