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确保圆满完成2022年度空气质量控制目标,近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阜阳市2022年应对气候变化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今年,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6天以内
我市明确,2022年,全市和各县市区(含阜阳经开区和阜合现代产业园区)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70.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在6天以内。
为完成上述目标,我市将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持续开展产业结构调整,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推动产业布局、能源结构调整优化,提高“亩均效益”。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严禁新增钢铁、焦化、水泥熟料、平板玻璃、电解铝等产能。各地根据企业产业集群特点,因地制宜建设集中的热、汽供应中心,集中喷涂中心,集中回收处置中心,活性炭等吸附剂集中再生中心。
深入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大力发展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强商品煤质量监督和管理,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禁止新建企业自备燃煤设施,严格落实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规定,严厉打击在禁燃区内销售、使用散煤等违法行为。
继续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整治,高质量开展当前存在的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问题排查整治,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开展排查整治并组织开展检查抽测,指导帮扶企业加快完成整改工作。
力争扩大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区面积
深入开展清洁柴油车(机)行动,全面实施汽车排放检验与维护制度、机动车排放召回制度。推进老旧机动车和内河航运船舶提前淘汰更新,公共领域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辆和公务用车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40%。加快推进“公转铁”“公转水”,提高年货运量150万吨以上的煤炭及副产品、建材、商品车、家用电器等工矿企业以及重点物流园区铁路、水路运输比重。
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大盘香禁燃禁放,力争扩大禁燃禁放区面积。因地制宜大力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综合运用卫星遥感、高清视频监控、无人机等手段,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工作力度。
加大餐饮油烟污染、恶臭异味治理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强化排查整治。
加强扬尘综合管控,全市和各县市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7吨/月·平方公里。强化道路扬尘整治,进一步提高吸尘式机械化湿式清扫作业率,加大城市外环路、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等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
加快推进大型煤炭、矿石等干散货码头和主要交通干线、铁路物料堆场抑尘设施建设和物料输送系统封闭改造。
严防“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持续推进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实施差异化减排措施。进一步完善应急减排清单,2022年9月底前完成市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依法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区域应急联动要求,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推进飞机人影作业。同时,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确保减排措施落地见效。
在重点时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各县市区以砖瓦企业、生物质锅炉为重点,对涉气重点排污单位开展全覆盖的执法监测,对发现的超标排放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并督促实施升级改造。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以涉挥发性有机物、大盘香生产、搅拌站、碎石、水泥制品等企业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管控清单,实施分类处置,严防“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作者:方松高 通讯员 张春艳 实习生 李崇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