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这19人涉“两卡”违法犯罪被惩戒

2022-04-20 16:29:26

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李瑞才 通讯员 苑磊

昨日,记者从鹿邑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了解到,为深入推进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严厉打击整治涉“两卡”(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鹿邑县公开曝光第一批次涉“两卡”违法犯罪的人员,依法对张某、赵某发等19名涉“两卡”违法犯罪人员进行惩戒曝光。

按照相关规定,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售、出借、购买“两卡”的用户及相关单位、人员除承担法律责任外,还将被实施相应惩戒措施。以上被惩戒的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将相关信息移送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鹿邑县本次公布的是第一批次涉“两卡”违法犯罪的人员,被列入黑名单管理,在黑名单管理期内最多可允许持有1个移动电话号码,限制周期最长为5年。申请解除黑名单限制的用户,需向公安机关、通信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据了解,对涉案“两卡”人员曝光旨在有效应对和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新形势和新问题,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让社会公众认清非法出售、出租、出借账户的法律责任。鹿邑公安在此提醒,凡出租、出售、出借、购买银行卡、手机卡及对公账户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千万不能贪图私利触碰法律底线;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如果您发现此类涉“两卡”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直接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③6

标签: 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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