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湘潭市城区部分道路实行车辆限行措施,但不少货车驾驶员表示,仍对相关限行路线区分不清。就此,湘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秩序科相关负责人做了详细解读。
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状况,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城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湘潭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分别于2018年3月和2019年11月发布了《关于在城区实行车辆区域限行的通告》《关于对岳塘区中洲路、峨嵋路、钢城路、下摄司街合围区域实行货车限行的通告》,通告明确了湘潭市城区一、二、三桥及城市中心区域对部分机动车辆的通行限制规定,对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确保道路畅通,以及减少环境污染起到了积极作用。
由于对大型货运车辆的限行区域范围比较大,尤其高新区范围内大型制造业和物流企业比较集中,对货运物流的需求相当大,高新区管委会及企业代表曾多次向交警部门反映,希望扩大货车通行范围,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同时,由于湘钢片区的出城货运通道尚未拉通,湘钢、湘机及下摄司周边大量的货运物流企业受货车限行政策的影响也比较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每年的建议提案都有这方面的反映和诉求。
2021年10月,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货车司机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要求“合理保障货车在城市道路的基本通行需求”。同时,湘潭市交警部门组织专门人员赴高新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及洪盛物流、下摄司凡益湘钢、金航港务等企业调研和座谈,并书面征求了岳塘区、高新区、市城管局、住建局、交通局和生态环境局的意见和建议,为城区货车限行区域的方案调整做好了前期准备工作。
根据调研结果和交通管理工作实际需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制定了新的城区车辆限行方案,将原来的两个通告进行了整合和优化。
首先,修改了城区湘江一、二、三大桥的限行车辆种类和时间,维持全天候禁止中、重型货车、危化物品运输车辆、拖拉机通行的规定,允许轻型货车通行;放宽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的通行时间,每天禁行时间调整为早晚高峰7:00-8:30和17:00-18:30。
其次,调整了河东地区的货车限行范围,限行区域北侧和东侧的边界道路分别由北二环路和东二环路收缩至沁园路和芙蓉大道。
同时,放宽了下摄司片区货运车辆的通行时段,岳塘区中洲路-峨嵋路-钢城路-下摄司街-中洲路合围区域(含边界道路)由原来的7:00-8:30,11:00-14:30,16:00-19:00三个时间段共7小时的禁行时间缩减为7:30-8:30,11:30-12:30,16:00-18:30三个时间段4.5小时。
最后,适当延长了书院西路、岳塘路、钢城北路的货运车辆禁行时间,由原来的7:30-8:15、11:30-12:15、17:30-18:15调整为7:30-8:30、11:30-12:30、17:30-18:30。湘潭在线4月1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吴珊 实习生 刘婧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