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 张猛 通讯员 金齐 容静
受疫情影响,4月12日,西华县法院刑事第二审判团队王俊武、卫玉昊一行前往皮营、东王营、清河驿、奉母、址坊等乡镇办事处,将法庭“搬”进村,集中审理了由该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某某非法狩猎罪和被告人王某某、祁某某、金某某危险驾驶罪等系列刑事案件。
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但案件审理却一刻不能耽搁。在西华县中心城区封控管理有序放开后,被告人被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线上开庭”存在重重困难。针对这种实际情况,承办法官王俊武充分发挥轻微刑事案件轻刑快审的审理机制,集中汇集犯罪事实清楚,且被告人均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在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做好全面防护的情况下,带领刑事第二审判团队书记员卫玉昊前往被告人所在乡村进行现场开庭。
“不能因为案件多就简化审理程序!”王俊武法官告诉记者,庭审中每个案件均依次进行核对被告人身份信息、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整个庭审过程庄严肃穆、秩序井然,案件将择期进行宣判。
“‘巡回审判’拉近了法院与群众之间的距离,真正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办出实效,也使得群众更加清楚了解案件审理过程,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西华县法院一位法官说,把法庭“搬”进村,开展“巡回审批”不仅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更有助于提升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从而推动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相统一。
西华县法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大力开展法治“三进”活动,让法官走出机关、走进乡村、走到群众中,推动司法服务不断向乡村延伸。③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