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日报·周道客户端记者张洪涛 通讯员 王立平
“原先我们想着将有一场旷日持久的官司,没想到这么快就把问题解决了!”太康县自然资源局日前通过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一起因不动产登记引发的纠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省“心”减“负”,还有效避免了对簿公堂的麻烦。
这只是太康县自然资源局推进依法行政、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一个缩影。
2021年以来,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始终坚持把法治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新《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行政指导、行政调解,大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实现了履职到位不缺位、尽责依法不越界。
近期,太康县自然资源局又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出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工作新举措,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矛盾分歧不大的简单行政诉讼、行政争议和行政复议案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引导其选择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方式,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缓解司法部门办案压力,让群众切实感受到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带来的温度和力度。
太康县自然资源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围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进一步完善与司法、仲裁、公证等相关部门的诉前对接机制,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强化源头预防,突出前端化解,开展诉讼引导,让行政诉讼争议“诉前调解”成为解决矛盾纠纷、维护群众权益更加便利的一个选项,为推进自然资源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环境。③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