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3年,力争实现“个转企”3000户,“小升规”6000家,“规改股”60家,“股上市”20家……日前,郑州市发布《关于促进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
目标
郑州到2023年力争实现“股上市”20家
据了解,“个转企”是指鼓励有一定规模资产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小升规”是指推动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规范升级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改股”是指引导有一定规模的企业改制设立为股份公司;“股上市”是指支持优质企业到境内外证券市场上市。
《意见》指出,经过3年的努力,促进“四转”工作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健全,企业群体规模、结构和综合实力基本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2021年,实现“个转企”1050户,“小升规”2000家,“规改股”20家,“股上市”4家。到2023年,力争实现“个转企”3000户,“小升规”6000家,“规改股”60家,“股上市”20家。
任务
开通“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
要大力推动“个转企”。以开发区、区县(市)为单位,根据本辖区域实际情况,从市场监管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中选择经营良好、规模较大、未被标注为异常状态,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纳入重点培育清单。同时,简化审批手续,放宽“个转企”名称登记限制,开通“个转企”登记绿色通道,实施“先照后证”,及时出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证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严格执行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零收费”。鼓励各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结合当地实际和财力情况,对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的,视情况给予一次性奖励。
在“小升规”方面,建立“小升规”企业培育库,按照不低于发展预期数的1.2倍,建立规模以上工业、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业、规模以上服务业等重点企业培育库,实施“一对一”精准对接服务。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及时申报进入统计“四上”单位库。突出工业、建筑业、批发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对首次入库企业实行差异化奖励。
科创板上市、新三板挂牌等都有奖励,最高可奖1000万元
在“规改股”方面,建立“规改股”企业名录库,将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主营业务突出、示范带动作用强、成长性好的企业纳入名录库。企业完成股改后,给予中介机构服务费用50%的补贴。
“股上市”方面,优选一批“专精特新”等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纳入上市企业培育库,实施重点扶持。
《意见》明确,对企业上市分阶段实施奖励。纳入市级上市后备资源库并与证券机构签订上市辅导协议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通过河南证监局辅导验收的企业,给予100万元奖励;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得正式受理的企业,给予200万元奖励;在科创板成功上市后再给予600万元奖励,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再给予400万元奖励。科创板上市企业合计奖励1000万元,其他境内上市企业合计奖励800万元。在境外主流资本市场上市并实现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800万元奖励。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挂牌,同时符合“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给予100万元奖励。在河南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同时符合“千企展翼”行动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条件的,给予10万元奖励。(作者:孙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