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郑州市教育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全面规范管理,“学转非”(注:学科类转非学科类)和现有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于11月底,全部调整至体育、科技和文广旅部门,严格落实分类管理目标。12月初,郑州市继续办学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全部变更为非营利性。
数据
郑州市218家校外培训机构完成“学转非”
“营转非”(注:营利转成非营利)、“学转非”工作是“双减”工作中的重要内容,是规范校外培训市场、保障群众利益的有效举措之一。据了解,通过前期复课调研、转型意向摸排、“四大”专项治理行动,郑州市已全面掌握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底数基础,于10月底正式启动郑州市校外培训机构“营转非”、“学转非”工作。
截至目前,已完成“营转非”和原有非营利性学科类继续办学审核的校外培训机构有125家,占比24.8%;已完成“学转非”的校外培训机构有218家,占比32.7%。截至10月31日,郑州市累计排查校外培训机构4035家,下达整改通知书570份,取缔无证机构440家,清理培训机构户外广告333处,已完成退费约1.5亿元。
措施
分类办理并设立“绿色通道”
据了解,郑州市将通过分类办理、分阶段实施的方式,为2413家正规校外培训机构转型提供分类依据,从而厘清全市现有校外培训机构管理体制。
对于继续办学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按照“简化程序、重点查验”的要求,查验通过后完成对办学许可证的变更;对于变更办学性质(“营转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逐个办理、引导登记”的要求,依次查验、注销现有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对于变更办学方向(“学转非”和非学科类继续办学)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同审联批、先接收后规范”的要求,进行审批接收并完成办学许可证的变更;对于自行停办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依法依规、逐个办理”的要求,查验通过后依法依规注销其办学许可证。
此外,郑州市根据校外培训机构分类别管理实际情况,创新形式、服务群众,分别在教育、市场监管和民政部门设立“绿色通道”,使机构办理审批流程更方便、快捷。
目标
11月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压减70%以上
据了解,“营转非”工作涉及新政策、新职能、新抓手,郑州市教育局及时与市场监管、民政、科技、体育、文广旅等部门沟通,经过多次调研、推进、研讨,已打通“营转非”登记通道、“学转非”分类通道。
郑州市的目标是,11月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将压减70%以上,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分类调整至体育、科技、文广旅部门。12月初,继续办学的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全部变更为非营利性。(作者:谭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