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安徽省将加大规划统筹,进一步提高乡村燃气利用率,坚持“宜网则网、宜罐则罐”,鼓励市、县管道燃气企业向周边乡镇和农村辐射供应管道天然气,组织编制乡村燃气设施建设相关标准,扩大供气覆盖范围,改善居民们的生产生活条件。近日,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后将加快乡村燃气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地区清洁用能水平,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全省年供应天然气总量约63亿立方米
自“西气东输”和“川气东送”天然气先后到达安徽后,给全省能源结构调整和城镇燃气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截至2020年底,全省25个城市、50个县政府所在镇通上了天然气,全省年供应天然气总量约63亿立方米,年供应液化石油气27万吨,城市燃气普及率99.24%,居全国第7位;县城燃气普及率95.54%,居全国第12位。
与此同时,安徽坚持以城市带动县城、以县城带动乡镇(农村)推动模式,积极推进农村燃气供应使用和安全管理工作,着力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目前瓶装液化石油气已经普及覆盖到乡村。
全省把规范农村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行为、换气点设置情况、瓶装液化石油气配送制度建立等执行情况,一并纳入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机制中,推进农村燃气的有效供给和安全管理,保障农村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组织开展农村燃气供应涉及群众切实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规范农村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行为。充分发挥现有城镇液化石油气供应设施辐射带动功能,引导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增加换气点的设置,完善液化石油气钢瓶配送服务制度,满足农村居民就近便利换气;严厉打击液化石油气供应市场欺行霸市、垄断经营、非法掺混等不法行为,保护广大农村燃气用户消费权益。
将燃气推广使用纳入乡村振兴规划
受人口居住分散、供气规模偏小和与天然气主、次管网距离较远等条件限制,农村管道燃气发展往往存在建设投资大、运营成本高、规模效益差等困难,为此今后全省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投入引导作用,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和市场主体投资积极性,加快破解农村管道燃气发展的重点问题。
下一步,省住建厅将会同省直相关部门,加快推动全省乡村燃气设施的建设,推广乡村清洁能源供应和使用,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和生活条件。
协同省农业农村厅等统筹乡村燃气设施规划建设,将乡村燃气推广使用纳入乡村振兴规划,坚持“宜网则网、宜罐则罐”,指导市、县因地制宜制定乡村燃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进一步提高乡村燃气利用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农民居住品质、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多部门联合建立乡村燃气利用工作协调机制,推进乡村燃气利用项目的实施。组织编制乡村燃气设施建设相关地方标准,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示范典型。规范特许经营,支持大型燃气企业,开拓好安徽市场,服务好全省城乡居民。
扩大管道天然气供气覆盖范围
遵循“安全、可靠、经济、方便”的目标,安徽将在有条件的农村集中聚居区,采取因地制宜、市场化运作、政策支持等措施,稳步推进城镇农村管道天然气供应设施一体化建设示范,推进天然气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
近年来,省住建厅已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乡镇燃气化”示范项目合作协议,积极推进管道燃气在农村地区的推广应用,并开始在多地选择个别乡镇开展试点探索。
下一步,准备研究制定乡村燃气利用政策。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为主、社会参与”的原则,引导市县政府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支持乡村燃气设施建设;争取省政府将乡村燃气设施建设纳入“十四五”民生工程,由省级财政安排乡村燃气设施建设专项奖补资金。鼓励市、县管道燃气企业向周边乡镇和农村辐射供应管道天然气,扩大供气覆盖范围。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吴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