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芜湖市住建局、文明办、发改委、城管局、公安局等12个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破解物业管理难题,提升全市物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以党建引领提升物业管理水平,是此次发文的最大亮点。我市将坚持和加强党对物业管理工作的领导,推广在街道(乡镇)设立物业管理办公室,在社区居委会下设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同时,把好业主委员会委员人选的推荐关、审核关,推动符合条件的社区“两委”成员通过法定程序兼任业委会委员,原则上业委会组成人员中党员干部比例不少于50%,业主委员会主任人选应由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推荐。对于业委会委员出现负面清单情形的,由街道(乡镇)责令其暂停履行职责,并提请业主大会决定是否终止委员资格。
住宅小区出现乱搭乱建、违规装修、噪音扰民等问题怎样解决?此次《通知》落实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属地管理的工作职责,明确了管理和执法事项,进一步加强执法衔接,依法查处住宅小区内违法违规行为。在物业收费方面,《通知》规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质价相符的原则,积极推行菜单式物业收费,发挥第三方评估机构在价格调整中的积极作用。《通知》还明确,将推动物业服务质量评价,扩大物业管理覆盖范围,实行服务事项公开,推进规范化、市场化的物业服务管理。(作者:潘晔 张永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