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统计局阜阳调查队获悉,今年上半年,安徽省阜阳市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82元,同比增长14.3%,增速居全省第5位,超过全国平均水平1.7个百分点。
具体来看,上半年,我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678元,同比增长12.1%。其中,工资性收入贡献最大,达9616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51.5%,同比增长10.6%,贡献率46.1%,拉动可支配收入增长5.5个百分点。同时,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5659元,同比增长14.4%,贡献率35.5%。
上半年,我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788元,同比增长16.3%。其中,转移净收入拉动增收力度最强,达3792元,占可支配收入比重43.2%,同比增长16.4%,贡献率43.4%,拉动增长7个百分点。此外,农村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2613元、人均工资性收入2265元,对收入增长贡献率分别为30.6%、24.4%。(作者:任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