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合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今年9月1日起,我市将在全市高危行业全面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到2022年8月底前,实现高危行业企业全覆盖。
通知指出,生产经营单位购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障范围应当覆盖全体从业人员(含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生)。已购买与安全生产相关其他险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增加或将其他险种调整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保费由生产经营单位缴纳,不得以任何方式摊派给从业人员。
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情况纳入行政执法的重要内容,对不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高危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予以处罚并限期改正。(作者: 华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