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湖南离婚数下降近50%
“离婚冷静期”等三方面原因致离婚登记量下降
日前,民政部发布了“2021年半年度各省社会服务统计数据”,其中全国结婚离婚数据备受关注。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离婚登记人数为96.6万对,同比下降39.4%。
众所周知,我国的离婚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到民政局协议离婚,一是通过人民法院判决离婚。那么,除去判决离婚,我省的离婚情况如何?
8月5日,三湘都市报记者从湖南省民政厅获悉,今年1月至7月期间,全省共办结离婚53858对,同比近4年离婚数据,下降了近50%。
【数据】 今年上半年离婚登记数明显下降
2017年1-7月,湖南共办结离婚数109388对;2018年同期数据为110668对;2019年同期为116593对;2020年为105843对,2021年为53858对。
从数据来看,2017年至2019年1-7月离婚登记量有逐年递增的趋势(2020年上半年受新冠疫情影响,离婚登记量未增长);但在2021年,离婚数明显低于往年同期数据,较往年同期下降了近50%。
在这组数据中,还有两组数据波动比较明显。一组数据是:2020年2月,全省离婚数为9734对,同比2017至2019年的2月份,不到其一半;另一组数据是:2021年1月,全省离婚数为0,2至7月份的离婚数均低于往年同期数据。
通过数据可以看出,由于今年开始实施的《民法典》规定了“30天的离婚冷静期”,故1月份的离婚数为0,且6、7月申请的当事人有可能在8、9月份办结。这一定程度上影响了2021年同期的离婚数据。
【分析】离婚登记量下降,“30天冷静期”是关键
“据我们婚姻登记中心的统计, 自2021年1月1日离婚登记实行冷静期制度以来,当事人申请离婚后,在冷静期和办理期内经过慎重考虑最终有37%的当事人明示或默示撤回了离婚登记。”浏阳市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主任张剑介绍。
张剑认为实行离婚登记冷静期制度后,离婚登记量的下降,成因有三:“一、冲动型离婚的当事人占比很大;二、离婚冷静期制度让冲动型离婚的对象真正冷静下来了,且为婚姻家庭辅导和调适服务的有效介入赢得了时间和空间;三、婚姻登记机关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招募志愿者等方式有效整合社会力量,成立的由司法调解员、心理咨询师、律师等专业人员为主力军的婚姻家庭辅导和调适服务中心工作初见成效,挽救了一些可以挽救的婚姻。”
“我们在工作中发现,这些撤销离婚申请的当事人, 大多数是因一些生活琐事发生争执,且双方都不愿让步,一时冲动闹到婚姻登记机关来的,这种婚姻是完全可以挽救的。 ”张剑说。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昱 通讯员 洪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