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不戴头盔骑乘共享电动自行车将被限制使用一个月

2021-08-05 16:29:00

8月4日,长沙交警将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数据提交给8家共享企业,有170名用户将被限制使用一个月,限制时段为2021年8月4日至9月3日。

8月1日起,长沙针对骑乘共享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实行警企联合惩戒,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被交警查获的,将被限制使用共享电动自行车。第一次违反限制使用一个月,第二次违反限制使用两个月,第三次违反限制使用一年。用户在限制期内若再次使用手机扫码,将会收到一条弹窗提示,告知被限制使用的原因和期限,并无法进行下一步操作。

据统计,这170人中,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共享电动自行车驾驶人158人、乘车人12人。根据共享自行车品牌分析,在长沙运营的8个品牌均有涉及。其中,头盔佩戴情况最好的是“小靓共享”,千车违法率为1.67人;头盔佩戴情况最差的是“喵走出行”,千车违法率为17.5人。根据违法人员别分析,男125人,占比73.5%;女45人,占比26.5%。从年龄结构分析,90后73人,占比43%;00后50人,占比29%;80后24人,占比14%。

长沙交警提醒,骑车佩戴安全头盔,可以预防或减少交通意外对自身造成的人身伤亡,是对交通文明的实践和倡导,希望广大市民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骑行。华声在线8月5日讯(记者 张鼎峰 实生 陈饶佳子 通讯员 肖强)

标签: 长沙 头盔 共享电动自行车 限制使用

关闭
最新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