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避晒式”停车,不听劝离罚100元
长沙交警:不但影响通行,还有安全隐患,将以教育为主
烈日炎炎,一些驾驶员“躲”在阴凉处等红绿灯,交警部门表示,这种“避晒式”停车行为属违法。(详见三湘都市报7月27日A06版)
针对三湘都市报记者反映的情况,7月28日,长沙交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依据相关规定,“避晒式”停车被认定为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对违规驾驶员以教育为主,不听劝离的处100元罚款。
“避晒式”停车,交警现场教育
上午11点,三湘都市报记者跟随长沙市公安交警支队开福大队二中队民警来到营盘路与蔡锷路路口,营盘路上两座人行天桥桥下,成了部分车主等候红绿灯时“避晒” 之地。
11点40分,一辆棕色越野车慢慢驶入等候直行红绿灯的车道,稳稳停在阴凉处,离前方等待红绿灯的车辆有近10米。交警立即上前进行教育,“这种‘避晒式’等红绿灯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交警黄科对驾驶员蔡先生进行现场教育后放行。蔡先生表示,并不知道“避晒式”停车属于违规行为,坦言这是第二次,以后不会再犯。
随着室外地表温度升高,蔡锷路由南往北车道上,部分电动助力车“躲”在离路口等候区10余米远的树荫下。“影响通行效率,也给驾驶员自己带来潜在的危险。”黄科说。
驾驶员不听劝离,罚款100元
黄科告诉记者,“避晒式”停车现象存在多年,近几年,随着驾驶员素质的提升,这一现象有所好转。
交警部门提示,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车辆行经路口时,应当遵守信号灯指示,排队有序通行;遇路口红灯时,应当在路口停止线后依次停车等候。“避晒式”等红灯是一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降低路口通行效率,也影响通行秩序。驾驶人因躲避太阳不按规定行驶,故意在道路上阴凉处停车候行的,可以认定为在道路上不按规定停车的违法行为,依据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42条第18款规定: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环形路口、道路出入口或者进出、穿越道路不按照规定行车、停车或者让行的,处100元罚款。
长沙交警在巡逻执勤过程中若发现此类情况,将会及时纠正和提醒,不听劝离的,将依法予以处罚。
华声在线7月28日讯 (■三湘都市报·华声在线记者 杨洁规 实习生 蒋中雯杨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