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发布实施方案 全面启动改建类、重建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

2021-06-25 15:36:25

昨天,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老旧房屋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和城市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十四五”期间,天津市中心城区力争基本完成保护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全面启动改建类、重建类老旧房屋改造提升。

老旧房屋改造提升方面,针对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没有独用卫生间或厨房的非成套住房,以及经鉴定确定的危险房屋,在保护历史文化和城市风貌的前提下,进行成套化改造,完善功能设施,改善人居环境。老旧房屋改造提升分为保护、改建、重建三种方式。针对有关法律法规确定的保护建筑,积极开展整修,改善居住条件,留住城市历史记忆;针对建筑结构具有保留价值的非保护建筑,通过调整房屋内部空间布局或外部扩建,增加独用厨卫设施实现成套化,并可扩大公共空间,提升建筑舒适,保护城市肌理和建筑风貌;针对建筑结构差、安全标准低等不具有保留价值的非保护建筑拆除重建,通过适当提高开发建设强度、增加居住建筑面积实现成套化,或者通过对原住户重新安置彻底改善居住条件。

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方面,针对全市城镇范围内建成年代较早、失养失修失管、市政配套设施不完善和社区服务设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含单栋住宅楼)实施改造,改善居民居住条件。老旧小区改造提升内容包括基础类、完善类、提升类三类。

城市更新方面,针对城市建成区及其他市政府确定的城市重点区域内进行的城市空间结构调整、城市生态修复和功能完善、历史文化保护和城市风貌塑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新产业新业态融合发展等综合整治、拆除重建或两者兼顾的规划建设活动,主要包括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和城中村等存量片区的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以及市、区政府主导的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作者:雷风雨)

标签: 天津 实施方案 改建类 重建类 老旧房屋 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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