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发布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 四个“十大”凸显先行示范

2021-06-21 09:19:06
18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营商环境4.0改革政策。在2018-2020年前三版方案“搭框架”“夯基础”“补短板”的基础上,深圳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进入4.0“促提升”的关键阶段,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营造更加公公正的法治环境等5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

改革清单涵盖222项重点任务

此次新版的营商环境4.0有何新举措?将为企业发展带来怎样的利好?记者了解到,4.0改革政策打的是一套“组合拳”,由《深圳市2021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深圳市2021年推进四个“十大”改革措施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深圳市贯彻<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方案》(前两个依次简称《重点任务清单》《四个“十大”实施方案》)三部分构成。

新发布的《重点任务清单》覆盖了全年改革内容,围绕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对接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打造创新驱动的产业发展生态、夯实规范高效的公共服务基础、营造更加公公正的法治环境等5大方面,提出26个领域共计222项改革任务,全面涵盖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的12项指标和中国营商环境评价的18项指标。

比如,在构建要素高效配置的市场体系方面,重点围绕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加大产业空间供给力度、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水、探索数据开放和交易、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市场公竞争等6个领域提出40项具体改革任务,推动各类要素自主有序流动和高效配置等。

四个“十大”凸显先行示范

上述的《四个“十大”工作方案》是本次改革的主攻方向和发力重点,通过十大率先改革试点、十大功能营商环境服务台、十大营商环境前瞻立法、十大市场主体获得感提升专项行动等四个“十大”改革措施,以点带面推动营商环境全面优化提升。这十大率先改革试点是深圳在充分考虑当前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提升的迫切需要和未来产业发展趋势,先行示范推出的创新改革举措。

值得注意的是,在十大营商环境前瞻立法方面,强调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细胞和基因、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十大立法,推动立法与改革实践相衔接,与产业创新相协调,为新经济产业有序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具体包括《深圳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细胞和基因产业促进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智能网联汽车管理条例》等。

此外,深圳还将在政务服务、工程建设、基层执法等方面开展十大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标签: 深圳 营商环境 4 0改革 十大 先行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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